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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维护保养

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要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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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根据甲方所提供图纸及资料,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被委托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、保养工作;定期对甲方的消防设施进行功能检测,并提交给甲方检测报告。

2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,对甲方建筑消防设施每月进行一次巡检,并填写《建筑消防设施月检查记录表》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所委托的项目。

3.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,并出具检测报告。

4.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期内消防设施如出现故障,甲方应及时通知我方,我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作出答复或处理意见,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检修,如无配件问题24小时内把故障处理完毕。遇重大紧急故障时乙方接到通知后,立即赶到现场及时消除故障,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,并把相应信息存入用户维护记录单中。

5.我方承诺由我方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。

6.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过程中,我方技术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规定。

7、定期检查: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(如火警功能、故障功能、复位、消音等)是否正常,有关指示灯有否损坏,并将检查、处理问题情况记录在检查记录表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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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、用专用加烟(或加温)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,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。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。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、光显示是否正常,在实际操作试验时,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,也可部分进行试验,但试验前一定要作好妥善安排,以防造成不应有的恐慌和混乱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、压力开关等电动报警装置,应试验它们的报警功能、信号显示是否正常。备用电源进行 1~2次充放电试验,1~2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,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,具体试验方法:切断主电源,看是否主电源换到备用电源供电,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,4小时后,再恢复主电源供电,看是否自动转换,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。

9、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,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;防排烟设备、电动防火阀、电动防火门、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;室内消火栓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控制设备;卤代烷、二氧化碳、干粉、泡沫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;火灾事故广播、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。以上试验均应有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,且信号清晰。

10、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,如条件许可,客梯和货梯也宜切除外选,接通内选,进行一次强制电梯停于首层试验。消防通信设备应进行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对讲电话通话试验、电话插孔通话试验,通话应畅通,语音应清楚。

11、检查所有的手动、自动转换开关,如电源转换开关、灭火转换开关、防排烟、防火门、防火卷帘等转换开关、警报转换开关、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。进行强制切除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。

12、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、控制线、报警信号传输线、接地线、接线盒及设备等是否处于安全无损状态。巡视检查探测器、手动报警按钮和指示装置的位置是否准确,有无缺漏、脱落和丢失,每个探测器下方及周围各方向,手动报警按钮的周围是否留有规定的空白空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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